来信主题 | 厉害了我的小林子冲棚户区拆迁办,厉害了我的雨花区环卫部门! |
来信时间 | 2018-07-24 |
来信内容 | 首先请有关部门欣赏下小林子冲棚户区拆迁办的杰作!
唯一的垃圾站没拆的时候已经臭气熏天了,现在的状况我就不赘述了。上周五,2018年7月20日,在附近居民再三阻挠的情况下,拆迁办执意将小林子冲棚户区拆迁范围周边唯一的垃圾站拆除,另外一座垃圾站被附近的环卫工长期作为居住房使用(具体内情我不是很确定,所以也不敢在这里散布谣言)。拆除当日,拆迁办杨姓主任信誓旦旦第二天会安排几个临时垃圾桶,现在事情已经过去四十八个小时了,垃圾桶的影子都没看见,倒是垃圾山越堆越高。 不需要你们的同情心,只需要一丁点的同理心就好。挖土机+灰尘+臭气,我们棚户区的居民也是人,我们棚户区的居民也是纳税人。为了拆迁办征收的土地早日变现就可以这样肆意践踏棚户区居民的生存权吗?我们的政府部门就是这样以人为本的吗?相关的拆迁部门就是这样作为的吗?我党的领导下的政府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吗? 我家孩子每次路过都会带着哭腔说“妈妈我不喜欢这个味道,你把它赶走好不好”,从疫苗到空气到幼儿园,没有一件事可以让我作为一位母亲可以省心的,不知道有关部门情何以堪,也不知道相关领导这么多年来是如何接受党的领导和教育的。感谢政府给予我这位母亲这么深深的无力感! 但凡拆迁办的工作人员用一点脑子想到了人民利益这件事,都不会为了拆迁款早日变现、在没有任何准备工作的情况下强行拆除垃圾站;但凡环卫处的工作人员有一点点心思为人民服务,就不会本该作为垃圾站的建筑被环卫工占用这么多年。如果这些是发生在他们自己的家门口,想必就不需要通过反复投诉才能解决了吧。呵呵呵。 现在家门口也沦陷了,我除了投诉别无选择。我不能不出门工作、也无法说服家里的老人搬离这个他们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 |
回复部门 | 环卫局 |
回信时间 | 2018-07-26 |
回信内容 | 市民: 您好!您于7月24日关于”厉害了我的小林子冲棚户区拆迁办,厉害了我的雨花区环卫部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1、根据长发改[2014]16号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雨花区小林子冲棚户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和雨花征决字[2015]11号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关于雨花区小林子冲棚户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我局小林子冲J-5050垃圾站位于棚户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需予以配合拆除,我局已于7月19日将垃圾站腾空移交拆迁指挥部。 2、另一座垃圾站被附近的环卫工人长期作为居民住房使用问题,该垃圾站建设初期为老式高台垃圾站,2006年起按市相关文件标准需改造成地埋式垃圾站,但应该垃圾站空间狭小,前方道路狭窄,无法按照标准改造,只能因地制宜改造成简易垃圾收集点,由环卫工人负责将附近居民垃圾收集送至垃圾站。我局所有垃圾站和收集点均安排环卫工人24小时维护和值守,以确保垃圾站日产日清,环卫工人只能居住在垃圾站或收集点管理房内以便维护。后市局要求拆除城区范围内临时垃圾收集点,顾该处不再收运垃圾。该处环卫工人派守另一座垃圾站,因该安排的垃圾站无环卫工人管理用房,故任安排该环卫工人住在远处,以便管理垃圾站、清运垃圾。 3、小林子冲垃圾站拆除阶段,我局已和侯家塘街道对接,按属地原则,请街道、社区按我局安排,确保垃圾不在原垃圾站堆积,进行垃圾分流,街道、社区负责垃圾转运至附近垃圾站工作。 4、接下来我局将督促街道、社区及拆迁办尽快解决安放临时垃圾场,并督促社区做好周边环境卫生保护工作。 以上是我局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者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局联系,电话85683022。 感谢你的来信,祝你生活愉快! 雨花区环卫局 2018年7月26日 |